甘肅事業(yè)單位《公共基礎知識》民法專題刑法專題(8)
2015年甘肅省直事業(yè)單位招聘117人公告(十一期)已經(jīng)發(fā)布,省直十一期的備考已經(jīng)開始了,小編特意為大家?guī)砹?strong>甘肅事業(yè)單位《公共基礎知識》民法專題刑法專題(8),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。
多項選擇題
1.以下說法正確的是(AD )。
A.甲欲放火燒死王某,因認錯房間,誤將李某燒死。甲仍構成故意殺人罪既遂
B.乙在打獵時,誤將遠處藏在草叢中的的兒童當成狐貍打傷,對乙應按實際情況依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
C.丙欲殺仇人黃某,即隔窗向躺在椅子中的黃某開了兩槍。沒想到,黃某此前已經(jīng)被別人殺死了。由于殺的是尸體,丙不構成犯罪。
D.對于行為對象的認識錯誤,要區(qū)分兩種對象是否體現(xiàn)相同的社會關系(是否超出同一犯罪構成)而進行分類處理
2.以下哪些組織是僅參加該組織就構成犯罪的?(ABC )
A.黑社會性質(zhì)的組織 B.恐怖活動組織
C.間諜組織 D.搶劫集團
3.關于因果關系的說法,以下說法哪些是錯誤的?(BC )
A.甲將乙逼到懸崖邊,欲槍殺乙。乙害怕被打中,向后退,跌下懸崖,被摔死。甲的行為與乙的死亡之間有因果關系,而且甲要承擔故意殺人既遂的刑事責任
B.甲向乙的茶杯中投放某種毒藥0.2克,乙恰巧那天醉酒回家,喝下茶杯中的水后中毒死亡。經(jīng)鑒定認為,該種毒藥的致死量為0.5克,0.2克本不會致人死亡,但在乙嚴重醉酒的作用下,發(fā)生死亡結果(被害人特異體質(zhì)、狀態(tài))。由于毒藥量本不能致死,所以甲的投毒行為和乙的死亡之間沒有因果關系
C.甲欲殺害其仇人張三,某日8時對其所喝牛奶下毒,1小時后毒性必定發(fā)作,張三一定會死。但張三服毒后坐飛機去外地出差,8時45分飛機故障墜毀,張三死亡。死亡結果的發(fā)生和甲的殺害行為之間,沒有因果關系,甲不構成犯罪
D.乙欲殺其仇人趙某,在河邊對其砍了10刀,被害人重傷昏迷。乙以為趙某已經(jīng)死亡,遂離去。但2小時后,趙某自己醒來,因神志不清,誤向河中走去,被淹死。趙某的死亡和乙的危害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系。
4.下列哪些說法是錯誤的?(BCD )
A.甲因實施盜竊犯罪,造成公私財物損毀,如果又構成其他犯罪,應該擇一重罪從重處罰
B.乙盜竊某單位錢物后為掩蓋罪行而將該單位財務室放火燒毀,屬于吸收犯,應該以盜竊罪從重處罰
C.丙盜竊信用卡并使用,屬于盜竊罪與信用卡詐騙罪的競合,從一重罪定罪處罰
D.丁盜竊商業(yè)秘密,屬盜竊罪與侵犯商業(yè)秘密罪的競合,從一重罪定罪處罰
5.下列哪些情形不成立累犯?(BC )
A.李某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,刑滿釋放后的第4年,又犯拐賣婦女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
B.張某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,緩刑3年,緩刑期滿后的第3年又犯盜竊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
C.王某犯搶奪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,執(zhí)行3年后被假釋。假釋的第2天又犯故意殺人罪,被判處無期徒刑
D.田某犯叛逃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2年,期滿后15年又犯為境外刺探國家秘密罪,被判處管制1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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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編輯:姜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