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務員/事業(yè)單位考試公共基礎知識:中國古文化常識
【華圖教育閱讀提示】本文從古代科舉考試、古代年齡稱謂、古代的刑罰、古代主要節(jié)日、古代紀年法、中國文化史上的“第一”等方面介紹了作為公務員錄用考試、事業(yè)單位招聘考試等考試內容的中國古代文化常識。
一、古代科舉考試
中國古代科舉考試起于隋代,盛于明清,清光緒三十一年被廢止?婆e考試分為四個等級,即院試,鄉(xiāng)試,會試,殿試。院試又叫“童試”,是縣級考試,參加的考生為童生,考上為“生員”,即“秀才”;鄉(xiāng)試又叫“秋闈”,省級考試,生員參加,考上為“舉人”;會試又叫“春闈”,國家級考試,舉人參加,考上為“貢士”;殿試國家級考試,皇帝主考,貢士參加,考上為“進士”。其中,第一名叫“狀元”,第二名叫“榜眼”,第三名叫“探花”。
二、古代年齡稱謂
襁褓,是指未滿周歲的嬰兒;
孩提,是指2~3歲的兒童;
垂髫,是指幼年兒童(又叫“總角”);
豆蔻,是指女子13歲;
及笄,是指女子15歲;
加冠,是指男子20歲(又稱“弱冠”);
而立之年,是指30歲;
不惑之年,是指40歲;
知命之年,是指50歲(又叫“知天命”、“半百”);
花甲之年,是指60歲;
古稀之年,是指70歲;
耄耋之年,是指80、90歲;
期頤之年,是指100歲。
(編輯:姜芃)